首页 > 综合知识 > 正文

棚户区改造补偿标准文件(棚户区改造补偿标准)

来源:综合知识2024-02-18 13:20:22
导读 您好,今日明帅来为大家解答以上的问题。棚户区改造补偿标准文件,棚户区改造补偿标准相信很多小伙伴还不知道,现在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1、...

您好,今日明帅来为大家解答以上的问题。棚户区改造补偿标准文件,棚户区改造补偿标准相信很多小伙伴还不知道,现在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1、根据《中央补助城市棚户区改造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棚户区改造补偿标准如下:第六条 城市棚改补助资金实行多改造多补助、不改造不补助的分配政策。

2、2、第七条 城市棚改补助资金按照各地区城市棚户区改造的征收(收购)面积、征收(收购)户数等两项因素以及相应权重,并结合财政困难程度进行分配。

3、(1)征收(收购)面积、征收(收购)户数两项因素权重分别为30%、70%,根据城市棚户区改造情况,财政部可以会同住房城乡建设部适时调整两项因素权重。

4、(2)征收(收购)面积和户数,以征收(收购)人与被征收(收购)人签订的征收补偿(收购)协议或者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的征收补偿决定为依据。

5、征收(收购)面积包括住房和非住房建筑面积。

6、(3)征收(收购)户数包括实物安置住房户数(原地安置和异地安置)和货币补偿户数,均为永久安置住房户数,不包括临时安置住房户数。

7、(4)财政困难程度参照财政部均衡性转移支付测算的财政困难程度系数确定,作为中央财政分配城市棚改补助资金的调节系数。

8、3、第八条 城市棚改补助资金按公式法分配。

9、计算公式如下:(1)分配给某地区的专项补助资金总额=〔(经核定的该地区年度征收(收购)面积×该地区上一年财政困难程度系数)÷∑(经核定的各地区年度征收(收购)面积×相应地区上一年财政困难程度系数)×相应权重。

10、(2)上述过程+(经核定的该地区年度征收(收购)户数×该地区上一年财政困难程度系数)÷∑(经核定的各地区年度征收(收购)户数×相应地区上一年财政困难程度系数)×相应权重〕×年度城市棚改补助资金总规模。

11、(3)公式中,经核定的该地区年度征收(收购)面积是指该地区当年计划征收(收购)面积,减去上年度未完成的计划征收(收购)面积,加上上年度超计划完成的征收(收购)面积。

12、(4)经核定的该地区年度征收(收购)户数是指该地区当年计划征收(收购)户数,减去上年度未完成的计划征收(收购)户数,加上上年度超计划完成的征收(收购)户数。

13、(5)上述有关计划征收(收购)面积和户数的完成情况,以是否签订征收补偿(收购)协议或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征收补偿决定为准。

本文就为大家分享到这里,希望小伙伴们会喜欢。

关键词:
版权声明:本文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转载文章仅为传播更多信息之目的,如作者信息标记有误,请第一时间联系我们修改或删除,多谢。

猜你喜欢

最新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