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 您好,今天蔡哥来为大家解答以上的问题。经复议的案件复议机关改变原行政行为的被告是什么机关,经复议的案件复议机关改变原行政行为的相信...
您好,今天蔡哥来为大家解答以上的问题。经复议的案件复议机关改变原行政行为的被告是什么机关,经复议的案件复议机关改变原行政行为的相信很多小伙伴还不知道,现在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1、根据行政诉讼法》第二十六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作出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是被告。
2、经复议的案件,复议机关决定维持原行政行为的,作出原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和复议机关是共同被告;复议机关改变原行政行为的,复议机关是被告。
3、复议机关在法定期限内未作出复议决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起诉原行政行为的,作出原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是被告;起诉复议机关不作为的,复议机关是被告。
4、两个以上行政机关作出同一行政行为的,共同作出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是共同被告。
5、行政机关委托的组织所作的行政行为,委托的行政机关是被告。
6、行政机关被撤销或者职权变更的,继续行使其职权的行政机关是被告。
7、两个机关都是被告,这是修改后的行政诉讼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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