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崇德(1929年-2014年),中国著名宪法学家,教育家,被誉为“新中国宪法学奠基人之一”。他在中国的宪法学研究与教育领域有着深远的影响,是中国宪法学发展的关键推动者。
许崇德出生于浙江省桐乡市,自幼便展现出了对法律的浓厚兴趣。1951年,他从复旦大学法律系毕业,并于同年进入中国人民大学法律系研究生班深造。在求学期间,许崇德开始对中国宪法理论进行深入的研究。1953年,他被派往苏联莫斯科大学法律系进修,回国后,他将所学知识应用于中国的宪法学研究之中,为中国的宪法学理论体系构建奠定了基础。
许崇德长期致力于宪法学的教学和研究工作,他参与了多部宪法学教材的编写工作,其中《宪法学》一书被广泛使用,成为了许多高校的教材。同时,他还发表了大量学术论文,涉及宪法学理论、制度建设等多个方面,为中国宪法学的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
作为新中国宪法学奠基人之一,许崇德不仅在学术上取得了卓越成就,还积极参与国家立法工作。他曾担任过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副主任、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起草委员会委员等职务,为推动中国民主法治进程做出了突出贡献。他的学术思想和研究成果,至今仍对中国宪法学界产生着深远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