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两委”是中国农村基层组织的重要组成部分,通常指的是村党支部委员会(简称村党支部)和村民委员会(简称村委会)。这两个机构在农村治理中扮演着至关重要的角色,它们的设立和发展对于推动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维护社会稳定具有重要意义。
村党支部是党在农村的基层组织,负责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领导和支持村委会依法开展工作,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提高党员素质,增强党组织战斗力。村党支部书记一般由党员选举产生,是村级党组织的主要负责人,在农村工作中起着核心领导作用。
村委会则是村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主要职责包括办理本村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调解民间纠纷,协助维护社会治安,向人民政府反映村民的意见、要求和提出建议等。村委会主任由村民直接选举产生,体现了村民自治的原则。
“村两委”的有效运行,能够促进农村民主政治建设,增强农村基层组织的服务功能,推动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提升农民生活水平,促进农村和谐稳定。同时,“村两委”也是连接党和政府与广大农民群众的重要桥梁和纽带,对于密切干群关系,推进农村各项事业发展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