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中国:全面推进依法治国》
在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上,提出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总目标,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这一决策深刻体现了我党对国家治理现代化的深刻认识和坚定决心。
依法治国是实现国家长治久安的重要保障。法治是现代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它要求任何组织和个人都必须在宪法和法律框架内活动,不得有超越法律的特权。只有坚持依法治国,才能确保社会公平正义,维护公民合法权益,促进社会稳定和谐。
全面推进依法治国需要从多方面入手。首先,要完善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加强重点领域立法,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提高立法质量。其次,要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廉洁高效、守法诚信的法治政府。再次,要保证司法公正,深化司法体制改革,确保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检察权,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此外,全民守法也是依法治国的基础工程。要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增强全社会厉行法治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形成守法光荣、违法可耻的社会氛围。
总之,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全社会共同努力,共同推进,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提供有力法治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