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实行的是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这一制度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重要支柱,也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根基。
公有制为主体意味着国有经济和集体经济在国民经济中占据主导地位。这不仅保障了国家对关键领域的控制力,也为社会公平正义提供了物质基础。同时,允许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如个体经济、私营经济等,极大地激发了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促进了经济增长和就业增加。
在分配方面,坚持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原则。通过完善初次分配机制,鼓励勤劳致富;健全再分配调节机制,缩小收入差距;发挥第三次分配作用,发展慈善事业,促进共同富裕。
此外,政府还积极构建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现代市场体系,深化国有企业改革,支持民营企业发展,优化营商环境,推动形成各类市场主体平等参与市场竞争的良好局面。这些措施有力地促进了资源合理配置,提高了经济运行效率,为实现高质量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总之,我国经济制度既体现了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又适应了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是符合国情和发展阶段的实际选择。